深圳,金融中心不是梦(2) (接上节,三) 四、 权益资本,中小企业的治本之药 鉴于中小企业在深圳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它在实际上已经成为构筑深圳产业基础的关键性要素,同时它也是深圳金融业创新的主要目标市场,我们有必要在此对中小企业与权益资本之间的关系从更深的层次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在最近几年里,笔者有机会先后与数十位曾经的创业者交谈,得出一个这样的印象:许多深圳的中小企业其平均的生存期都在三至五年之间,虽然这不是一个严格的统计数据,但这种印象本身已足够说明一定的问题。今年年初,笔者对深圳的160家中小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缺乏企业发展的后续资金是困扰中小企业最主要的问题,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其实这已经是一个人所共知的现象。从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资本来源看,其原始的资本主要来自企业发起人的个人积蓄,家人、朋友的借款等;只有极少数得到了机构的投资,然而即便是这种极少数的外部投资,实际上也跟朋友借款差不多,因为投资的获得往往是建立在非常可靠的人际关系基础而不是商业基础上的。在涉及银行贷款的问题上,大多数被调查企业表示了可望而不可即的情况。从总体上看,几乎所有回收的问卷都表明了这样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为一个处于创业初期阶段的小规模企业筹集资金是一件多么异常艰辛的工作。 为了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创业者不惜把自己的房屋、养老储蓄、儿女的教育储蓄都投入于创业的启动资金,而一旦他们把这些资金消耗殆尽,又不能获得进一步投资的时候,他们将去向何处求助?没有高度保值并具备良好流动性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债务资本便没有可能,通过公开发股或发债来获取公募权益或债务资本对中小企业来说更像是天方夜谭。缺少了后续资金的中小企业要么咬着牙去走一条艰难跋涉、步履维艰的坎坷之路,要么就是在狠呛了几口苦涩的海水之后,原来踌躇满志的创业者们又不得不满怀遗憾、心有不甘的重新爬上岸来。三至五年,正好是他们完成或者“淹死”,或者“上岸”这一循环的时间周期。 不仅仅是向银行,中小企业向谁借钱都是一件难事。从银行方面看,由于商业银行企业化经营机制的转变,使得银行不得不更加注重在成本、风险、收益这三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这种行为方式上的变化也是无可厚非的,是适应银行改革方向的一种合理反应。中小企业灵活的经营机制与经营方式,从市场角度可以看作是它的一种优势,但对银行来说,“灵活”就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存在,不确定性也就是风险,而风险控制正是银行经营理念的最基本原则,优势在这里变成了劣势。此外,产生于信贷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也不会因为中小企业较小的信贷规模而有所降低,因此,与其他机构相比,中小企业在信贷上存在着由小规模而产生的成本劣势。在笔者的调查问卷中,一部分问题也涉及到中小企业自身的企业制度、管理水平、管理意识等方面的内容。从反馈的情况来看,表现出来的问题也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经营行为很不规范,财务混乱,缺乏透明度等等,这些现象都可以归结为由于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合理而导致的必然结果。这也是中小企业不仅在银行借不到钱,而且也很难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钱的重要原因。在融资者与资本的价值取向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一客观事实表明,只要商业银行继续向企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只要中小企业还是现在这样的中小企业,银行这条债务融资之路就不可能通畅。 商业银行的企业化改革不可逆转,改变的只能是中小企业自身! 其实,早在几年以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摆在了官员、学者们的桌上了,几乎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都成立了形形色色的、专门的中小企业机构。深圳成立了经贸局下属的中小企业处,又搞了一个中小企业促进会,还有与之相关的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等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仅成为这些机构和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成了学者们热衷于讨论的课题,各种各样的建议与措施层出不穷,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到小企业联保以及民营担保公司等等不一而足,但几年下来却收效甚微。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假如说过高的经营风险是横亘在中小企业与资本之间的一道天堑,那么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只能是降低风险来填平这道天堑。把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到资本可以接受的正常范围内,这是唯一的、也是从根本上的解难之道。我们只需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的扶持、政策的倾斜,还是其他什么担保基金或者民营担保公司,或者小企业联保,等等诸如此类的建议与措施,对中小企业客观存在的风险而言,都只能起到分散或者转移风险的作用,总体上对风险没有任何消除或降低的效果,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从本质上说依然是一个客观存在。就像治疗一个高热病人,只用退烧药而不用消炎药一样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案。那么,治本之药又在哪里?……,一副有效的治本之药应当从导致中小企业存在高经营风险的内在原因出发,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的消除这些原因的存在。如果做到了这一点,不用政府倡导、不用政策扶持,资本自然会循着市场规律的轨迹流向使它产生回报的地方,就像向日葵追逐太阳,蜜蜂寻找花朵那样,“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完善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中小企业内部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规范企业行为,从根本上提高企业信用度,使投资者和放贷人看得清、有信心。——这才是治本之药的真正所在! 在中国,公司治理虽然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并没有对它取得本质上的认识。公司治理不仅包含了公司内部关系的管理,也涵盖了公司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许多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大公司、大机构才需要去考虑治理结构问题,而事实上,对中小企业、新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来讲,这个问题同样重要。治理结构之于公司就像地基之于大厦,它从制度安排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它是企业一个根本性的核心问题。在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众多因素中,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便是公司的产权结构。不同的产权安排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只有合理的产权结构才能形成完善的治理结构。由于中小企业资本的来源和创业历程等历史的原因,使得大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产权结构或者是家族式拥有,或者是处于建立在种种复杂人际关系上的模糊与混乱状态,因此而导致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混乱、经营管理落后、决策上缺乏科学的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管理者的个人素质。然而,即使是非常高素质的管理者,其个人的作用也仅限于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并维持在一个较小的规模下,没有好的治理结构,没有好的企业制度,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升级换代几乎是不可能的。不可否认,当今中国也有一些成功的个案,种种机缘成就了他们,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在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情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这样的个案将会越来越少。创业日益艰难,这是广大中小企业主的深切感受,也是对上述情况的最好证明。要提升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人为因素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依靠的是什么?靠政策的倾斜,靠金融机构的扶持或靠提高中小企业主的个人素质等等,能做到中小企业的长治久安吗?答案很明确,不能!发达市场经济中公司运作的历史表明,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在公司所有者多元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形成“多股制衡”的产权结构,才有可能在中小企业内部形成均衡的资本力量,从而构筑企业合理的治理结构,使企业从组织设置到经营决策都趋于科学化、民主化,最终形成中小企业的整体提升。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先生在总结中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时指出,一个均衡的股权结构是中集集团取得巨大发展的重要原因,这是中集的经验,也是给我们的启示。 在有关部门的另一项研究结果中谈到(资料来源于上海中小企业网):即使一部分中小企业有幸得到银行贷款,其贷款期限一般都不超过半年,而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遇到的资金瓶颈都往往发生在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转折时期,尤其是对那些快速增长的中小企业来说,情况更是这样,这种时候中小企业最需要的是较长期限的资本,以便用于进行技术改造和其他基本设施建设。所以,从中小企业对资本需求的角度来看,它们真正匮乏的是长期性的权益资本;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本质原因上看,又是由于企业单一或混乱的产权结构影响到企业的治理结构而导致了经营上的高风险,问题同样归结到了权益资本上。由此可见,权益资本才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种种问题的焦点。所以,从根本上说,即使银行在政策的影响下勉为其难的给一部分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最多不过是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上的燃眉之急而已,并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何况越来越企业化的商业银行也不可能一直勉为其难下去。 也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建立地方性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者为中小企业开辟专门的上市板块也是从权益资本的角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法。但在笔者看来,这种建议或多或少有些闭门造车的意味。无论是地方性的证券交易市场还是专门的中小企业板块,在本质上都是公募融资的形式,都是把单位化的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以获得企业的权益资本。在中国现有的市场条件和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水平下,公募权益资本的引入能解决中小企业的本质问题吗?“公募”的性质本身就存在着一个天然的缺陷,这个缺陷是由于投资者与融资方即上市公司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作为小股东的公众一方,他们自始至终都无法取得在信息上与上市公司相对称的地位,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在获得资本的同时却没有受到应该与资本相伴随的制约力量。这种缺陷从理论上说应该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披露制度来尽可能的加以弥补。对那些在主板上市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有几家通过上市募集股本而改善了企业治理结构这个问题,公众本来就存有疑虑,相比之下,地方性的证券市场或中小企业板块在上市条件和监管力度上都应该会比主板市场更为宽松,而中小企业作为上市的融资主体更是良莠不齐。对此我们不得不更加质疑:在给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创造了一个大肆圈钱的主板市场之后,政府难道还要再给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圈钱的平台吗?倘若事情的结局果真如此,我们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中国金融业的一大悲哀!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不能在同一条河里淹着两次,我们也实在不应该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能够解决上述种种问题的,只能是私募权益资本。 私募的性质使得投资者在投入资本之前就有足够的动机和激励去打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有充分的条件去获得和企业完全对等的交易地位。而私募权益资本的投资方对企业后续经营管理的参与,也是在企业内部形成均衡力量的重要前提。这一点对股权单位化的公募融资来说是无法做到的。此外,从宏观上看,中小企业引入私募权益资本还将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诸多根本性的变革效应。首先,在中小企业的群体内还存在着大量重复投资的现象,由于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混乱和不透明状况,使得私人投资者在发现某个赢利机会时宁愿投资办一家新企业,也不愿意去参股或者购买兼并一家经营同样商品的现有企业,这实际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也是造成目前许多行业的中小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引入私募权益资本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变,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改善,透明度得到提高,投资者就可以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去选择是办一家新企业还是参股一家现有企业,这种选择给中小企业现有的存量资产带来了优化组合的效应,使社会资源得以高效率运用。其次,资产与企业的结合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的,这就在现有中小企业群体中产生一个优胜劣汰的积极效应,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来说,这显然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正向激励。第三,私募权益资本带来了资本的约束力,迫使中小企业不得不转换原来不合理的经营机制,以提高效率和企业竞争力来满足资本的要求。第四,企业通过私募融资获得了长期资本,因此中小企业的整体升级换代也就具备了应有的条件。 事实上,私募权益资本市场与公募权益资本市场是相辅相成、互相依托的两个方面,即使是那些在现有条件下有机会去主板上市的企业也应该在先进行了私募权益融资后再去上市,原因就在于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具备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许多上市公司的所谓股份制改造不过是走过场,并没有触动企业原有的机制。而任何外部监督与约束的力量从效果上说都无法与来自企业内部的制衡力相比拟。所以,通过私募权益资本的介入,给企业引入制衡的资本力量,从而完成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与完善,这才是保持公募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一种负责任的体现。 产生于中小企业的大量不规范经营行为,不仅遏制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产生了许多不良的社会反应。所以,从更长远的观点看,私募权益资本在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同时,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这对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乃至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都将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 (未完待续) ---------------------------------------------- 万一禅关砉然破 美人如玉剑如虹 |